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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完成

文章来源:作者:胡振东发布时间:2018-07-03 18:07:00 字号:[ ]

日前,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向高田镇、木兰乡、丰山乡、小松镇、琴江镇、屏山镇、大由乡、龙岗乡、横江镇、珠坑乡等10个乡镇反馈了巡察意见。至此,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工作全部结束。

高田镇脱贫攻坚摆位和重视程度不够,全局观念不强,工作不够深入,责任意识不强,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调研不多,因地制宜细化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有差距、政策执行欠力度;项目立项申报不精准,实施进度慢、管理不规范,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工程质量较差,扶贫资金滞留较多;村集体经济薄弱,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方面重视不够,措施不多;扶贫干部纪律意识不牢、担当意识不强、作风不实等。

木兰乡脱贫攻坚任务政治摆位不高,管理不到位,政策措施落实力度不够,贫困人口识别存在疑似漏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完工验收项目资金预决算审核把关不严;项目实施及管理不规范,存在未批先建、项目偷工减料、验收不严谨等问题;产业扶贫群众认可度较低,扶贫车间使用效率低下,村庄环境卫生较差;扶贫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纪律涣散等。

丰山乡脱贫攻坚思路不开阔,按部就班,村两委存在应付式扶贫;部分干部对脱贫政策掌握不全,对贫困户情况不熟悉;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进度较慢,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施工缺乏有效监督,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较差;产业发展不明显、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庄整治进展偏慢,部分村庄仍然存在饮水安全问题;部分“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干部作风不扎实。

小松镇脱贫攻坚责任压实传导不够,按部就班,管理手段泛弱,村党支部主体作用发挥较差,整村推进脱贫攻坚措施乏力,因户施策制定不科学;扶贫项目申报不精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低下,“空心房”拆除补助金发放不及时;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财务设置不规范,项目资金发挥效益差,项目验收程序不到位、资料不全,脱贫项目进展缓慢;个别村的数据台账不规范、贫困户数据台账模糊混乱、结对帮扶台账不真实;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发挥作用不够,有的常驻工作队员责任担当不够,有的镇村干部履职不到位、作风不实等。

琴江镇脱贫攻坚思路不宽,村两委脱贫攻坚摆位不正,问题整改不到位,干部责任意识较差;脱贫攻坚项目的统筹、定位不准,有些扶贫项目的安排和申报不够精准,部分扶贫项目未公示,对扶贫项目把关、施工进度和后续维护不严,项目资金拨付审批手续不规范;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大建小的现象;扶贫产业发展缺乏深入调研,产业扶贫项目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关联机制,就业扶贫的力度不够,安居保障政策落实进展缓慢;部分扶贫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对脱贫攻坚政策不了解,与帮扶群众沟通对接不畅,树立勤劳致富、自力更生的典型不多。

屏山镇总体把握管理不力,前松后紧,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处理较轻,部分村书记对扶贫相关政策不熟悉,部分帮扶单位脱贫攻坚摆位不高;移民安置政策、教育扶贫落实不到位;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运行不畅,资金和资产管理不到位,规避招投标,项目验收、结算不规范,部分扶贫项目存在低效问题,项目资料不全,产业发展资金使用不规范;脱贫攻坚动力不足,群众的认可度不高,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与贫困户利益链接机制不健全;帮扶工作不实,部分帮扶干部作风漂浮等。

大由乡在扶贫工作重视程度、驻村干部思想认识、帮扶干部责任意识上有差距;扶贫政策宣传力度不强,帮扶制度执行压实不够;扶贫项目设计预算施工不精准,扶贫项目程序不到位,监管落实不严格,进展滞后,有的项目竣工验收走过场,验收人员责任心不强,项目资料整理归档不全,集体建筑公司管理不健全;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效益低的现象;项目形成的资产没有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扶贫干部责任不严、作风不实等。

龙岗乡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自身要求不严,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章立制不完善,基础资料不规范,公示更新不及时,工作把关不严实,工作成效不平衡;扶贫资金滞留数额较大,专项资金运作存在风险隐患;项目申报不够精准,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项目验收手续不健全,资料管理不规范,超预决算支付工程款项,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财务账目处理不及时,项目资金使用公开公示面不广;项目推进缓慢、利用率不高,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内业资料不规范;扶贫干部责任意识弱化、作风不实、工作方式单一等。

横江镇对脱贫攻坚总体把握有偏差,力量不凝聚,工作延续性脱节,问题积累较多;个别村级党组织对脱贫攻坚的政治摆位不正,部分帮扶单位对脱贫攻坚不够重视,部分干部的帮扶意识不够强,未按照要求吃住在村,个别帮扶干部上户次数过少,贫困户“一本通”填写不规范;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传力度稍显薄弱,社会扶贫成效不佳,扶贫车间利用效率低;扶贫资金审核、拨付、处理不规范,扶贫项目预算、资金投向不精准,扶贫项目资金闲置现象明显;扶贫资料信息采集不完整、填写不合理等。

珠坑乡落实主体责任欠缺,管理不严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交通补贴享受率低,教育扶贫寄宿生身份信息有误;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存在项目建设内容与批复文件建设内容不一致、资金拨付与中标单位不一致,项目公示、档案资料不规范,项目监督不到位,实施效果不明显,存在偷工减料现象;部分项目资金闲置,扶贫资金财务处理、审核、拨付不规范,与贫困户利益链接机制差;扶贫干部帮扶工作不到位等。

(发布者:温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