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落实情况汇报
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我县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以规划为先导,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工作,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有序开发新水源,城乡供水网络逐步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体系初步形成,支撑石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现就《决定》的落实情况报告如
一、落实《决定》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宣传,保护水资源和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积极创新宣传载体,广泛开展保护水资源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和节约用水等主题宣传活动;开辟了宣传专栏;召开了水资源工作座谈会,开展手机短信和彩铃宣传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了有声有色的立体宣传态势,全社会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注重保护,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1.按照生态县建设要求,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依法保护工作。根据所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和职责,加强了水源地保护工作。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和宣传栏,组织人员对水库开展定期巡查,加大了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力度;搬迁、关闭了一批养猪场等库区严重污染源,开展了水面养殖、水葫芦清理专项整治。二是加强了地下水源的保护工作。地下水禁、限采区的管理得到强化。三是健全水质监测网络。建立水质监测机制,乡镇自来水厂每季度监测1次,县城饮用水源每月监测1次,并及时在县有线电视和报纸上公布监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2.建立水库综合管理机构,加强库区管理。县政府对水库水资源保护比较重视,2013年成立了石城县水库堤防管理中心,负责库区有关具体问题的协调工作。
3.依法治理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一是坚决制止偷排、漏排污染物及未批先建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要求,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
4.高度重视城市防洪工作。集防洪、排涝、改善水生态环境等功能于一体工程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水利、建设规划、财政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城区防洪排涝工作协调会议,明确了城市防洪工作的目标、任务及相关单位的职责。目前,整治方案已委托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制订完成,整治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中。
(三)合理开发,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战略有效实施
1.建立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中长期规划。编制了《石城县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划和方案并通过审查为我县有效合理保护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农村改水工作,抓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县政府将农民饮用水工作列入了为民办好事的工作之一,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态势良好,仅2014年就解决了农村不安全饮水4.67万人深受广大群众好评。
(四)综合利用,各项节约用水措施进一步落实
1.依法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去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规范了取水许可项目,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同时,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征收,建立健全了台帐制度。
2、积极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一是各取水户实行了计划用水。二是加快供水管网改造。三是推行“城乡一体化”
3.加强新开发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制度,要求取水户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10余家取水户进行按规定进行了水资源论证,编制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二、目前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资源配置不合理
一是水库的水量未进行统一调配,造成水资源浪费严重,二是全县供水水厂大多规模小而散,各供水区条块分割,无法相互调剂,加上受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和社会发展状况差异等影响,供水保证率低。
(二)水资源浪费严重
水资源浪费、利用率不高的粗放型供用水模式在我县仍未得到根本改变。一是水利用率低。二是管网漏失率较高。城镇生活用水跑、冒、滴、漏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全县服务业耗水量大,且节水器具、设施少,用水效率较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人水和谐”的生态治水理念,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以构建水资源统一管理、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为重点,通过法律、行政、经济、工程、技术等措施,进一步加快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厉行节约,建设节水减污型城市;注重保护,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石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措施
1.统筹规划,加快水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利用水资源,从根本上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重点做好岩岭水库等新水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尽快完成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是出台加快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关政策。
2.落实措施,抓好节约用水工作。一是加强用水定额管理。二是大力推广节水技术、设备和器具。
3.有效保护,逐步改善水生态环境。一是加快河道整治进程,致力于改善水生态环境。二是加强防治水污染。继续做好入河排污口调查、分析和成果应用工作,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排污总量,使水环境恢复和改善的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管理。积极创新,大胆探索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水域保护管理和对违法问题的打击,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4.统一协调,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落实好全县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
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事关重大,意义深远。今后,将《决定》当作一项长期的任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为实现旅游强县和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证。
石城县水利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