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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8批)2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6-23 22:06:00 字号:[ ]

附件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8    201862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60000201806180038

位于石城镇丰山乡福村的大坝脚下,石城电站管理处旁边有一家金属加工厂,污水直排至河里,厂周边的树全死光了,现在已准备搬迁。由于该厂污染很大,已经存在4年多,希望相关部门检测一下厂周边土壤有未受到污染。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

大气、水

2018619,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十八批次转办件,该转办件与第十四批次两个投诉件(D360000201806140022D360000201806140030)反映的是同一问题。615日,受县委书记鲍峰庭,县委副书记、县长尹忠委托,县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县长陈金焘已率领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县政府办主任邓小京、县环保局局长李纬、县水利局局长温萍水、分管领导黄文敏,县工信局党委书记过清荣、高田镇党委书记黎志伟、丰山乡乡长刘龙水、县环保局李生旺、蔡民和张海峰等人参加。619日,县环保局局长李纬、副局长赖碧凌、高田镇纪检书记赖晓辉、丰山乡副乡长杨延、环保局工作人员蔡民和张海峰、丰山乡福村村、高田镇岩岭村村干部及村民代表,进行工作座谈。620日,县工信局资源能源股股长温吉平、县环保局监察员张海峰再次到现场察看设备拆除情况,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拆除施工力量,确保按期完成拆除任务。具体核实情况如下:(一)污水直排河里问题。石城县力友磁材加工厂在原生产过程中,使用水给整流器冷却,不接触原材料和产品,冷却水循环使用,流入蓄水池和沉淀池。616日赣州市南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加工厂周边溪流采集的3份水样进行了分析检测,结果如下表明石城县力友磁材加工厂周边溪流水质未受污染,故污水直排河里问题不存在。

(二)厂周边的树全死光。县林业局对石城县力友磁材加工厂周边树木现场调查,死亡树木处于该加工厂西南方向山坡上,山坡上约有5亩的阔叶林、竹林死亡,死亡时间四年左右。针叶树没有死亡,其他方向的树木也没有死亡。石城县力友磁材加工厂生产时间为2014年年底至201711月,树木死亡的原因有可能受到污染气体的侵害死亡,但该企业在201711月己停产,每年冬季都会有长时间的霜冻,目前无法判断树木枯死是该企业排污直接造成的,故厂周边的树全死光问题不存在。。

(三)污染土壤问题。2018616日,赣州市南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加工厂上风向采集了1份、下风向采集了3份土壤样品用于重金属指标分析检测,因土壤自然风干、制样、检测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信访件要求在623日内回复),故现还没有是否污染土壤的结论。待2018626日检测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情况分析与上报。

不属实

2015415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2015428日,县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作出行政处罚告知;2015625日,县环保局对该加工厂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20157月,该加工厂建成吸收塔、沉淀池等设施;20161227日,县环保局对该加工厂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2017412日,县环保局对该加工厂作出《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停产整治;201711月,该加工厂已停止生产;201827日,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恢复原貌;201843日,县工信局对企业停产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确实处于停产状态;20184月,县环保局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该加工厂开始清理原材料、产品、拆除设备;2018612日,县工信局到企业现场查看设备拆除情况,督促企业加快拆除进度,并要求企业在6月底前将设备拆除完毕。2018615日,陈金焘副县长率调查组前往现场调查,该企业生产设备已拆除,剩余吸收塔等环保设施6月底完全拆除并清理干净。616日,赣州市南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在石城县力友磁材加工厂沉淀池、溪流上游120米、溪流下游50米共采集了3份水样,在该加工厂上风向采集了1份、下风向采集了3份土壤样品分析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石城县力友磁材加工厂周边溪流水质未受污染,故污染自来水水源问题不存在;土壤自然风干、制样、检测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信访件要求在5天之内回复),故现还没有是否污染土壤的结论,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情况分析与上报。

619,在同丰山乡福村村、高田镇岩岭村村干部及村民代表的座谈会上,县环保局局长李纬通报了该加工厂的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并说明了下一步整改工作。参会的镇村两级干部及群众代表对该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表示认可。

对群众诉求,目前我县已在厂区周边采集了土壤和水样进行了检测。水样检测结果表明水质未受到污染。2018616日采集了土壤样品用于重金属指标分析检测,因土壤自然风干、制样、检测需要10天左右的时间, 2018626日左右才能出检查结果(信访件要求在623日内回复),故待检测结果出来后才能对土壤是否受到污染问题予以回复。另外,石城县力友磁材加工厂201711月停止生产;20184月开始清理原材料、产品、拆除设备;20186月底前可完成“两断三清”。

 

 

 

 

 

 

(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