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5批 2018年6月20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60000201806150039 |
位于赣州市石城县珠坑乡坳背村,村口有个无证的页岩砖厂(206国道进村一百米的地方),生产时冒黑色浓烟,扬尘很大。曾向石城县信访局反映该问题,没有得到处理。 |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 |
大气 |
具体情况如下:(一)无证问题:石城县鸿鑫源建材有限公司提交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全预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等,并于2013年7月30日在县矿管局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3年7月30日至2018年7月30日,证号C3607352013077130130966。投诉人反映的“村口有个无证的页岩砖厂”不属实。(二)黑烟问题:现场目测该砖厂生产现场脱硫除尘塔生产废气排污口的烟气,未发现存在黑烟排放情况;石城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连续两天使用望眼镜式林格曼黑度仪对脱硫除尘塔生产废气排污口的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0级。根据对周边17户群众问卷调查结果, 2户认为砖厂生产时偶尔会冒黑烟,15户认为不会冒黑烟。投诉人反映的“生产时冒黑色浓烟”不属实。(三)扬尘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砖厂贮存页岩石、煤矸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场,其配套建设的密闭、围挡等扬尘防治环保设施不完善,页岩破碎生产工段处未按要求安装布袋除尘设施,日常生产经营中存在对周边环境造成扬尘污染的问题。根据对周边17户群众问卷调查结果,2户认为砖厂生产有扬尘,15户认为无扬尘。投诉人反映的“扬尘很大”部分属实。(四)信访无回复问题。经核查,目前该页岩砖厂仅有1起信访投诉件为2015年11月10日信访人陈晨通过网上投诉方式反映珠坑乡坳背村砖厂存在烟尘、灰尘和安全等问题,要求取缔或搬迁。珠坑乡政府经过调查处理后于2015年12月5日进行了网上回复。投诉人反映的“曾向石城县信访局反映该问题,没有得到处理”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石城县鸿鑫源建材有限公司坳背砖瓦用页岩矿环境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边整边改: (一)针对该公司页岩砖生产建设项目在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已于 (二)县水保局责令其在堆料区采取拦挡隔离措施防止堆料外泄,限期30天内予以改正,并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县水保局。 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
无 |
(发布者:县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