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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环境部第85督查组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6-01 16:06:00 字号:[ ]

关于生态环境部第85督查组督查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528,我县收到市政府办公厅转来的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交办单2个,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县环保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乡镇全力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2018525,生态环境保护部第85督查组一行3人,到我县督查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督查组一行到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实地查看,对我县上报已完成整治的问题一一核实,对尚未完成的问题查看了整治进展,并指出我县水源地保护存在的问题。一是有两条排水渠混入生活污水,灌溉农田后排入一级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约有200亩农田、莲藕地。二是二级保护区有一U型槽生产企业无任何手续和防治设施。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有两条排水渠混入生活污水,灌溉农田后排入一级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约有200亩农田、莲藕地”问题:制定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丰山乡上湘灌区渠道的整改方案》,528日完成了一条水渠的拆除并封闭入河口;530日完成了另一条水渠延长工程建设,将渠水导排至保护区外。同时县农粮局和丰山乡人民政府联合开展了入户宣传,引导教育当地群众禁用化肥、农药,并树立了宣传牌、警示牌。目前,该问题已整治到位。

(二)“二级保护区有一U型槽生产企业无任何手续和防治设施”问题:制定了《石城县拆除U型槽临时加工点整治方案》,县农粮局组织县环保局、县供电公司、丰山乡人民政府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清除产品)的工作标准,开展U型槽临时加工点拆除清理工作。528日,完成了断水、断电,开始清理原材料和产品;529日,完成了U型槽临时加工点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清理;530日,完成了原材料和产品的清理。截止61日,所有设备、原材料、产品已全部清理,达到了“两断三清”的整治要求。

 

石城县人民政府

201861

(发布者:温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