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5-14 12:05:00 字号:[ ]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石府办发〔2018〕6号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8年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科学高效做好年度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意义尤为重大。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应急办字〔2018〕4号)、《赣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赣州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应急办字〔2018〕1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现就我县2018年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落实应急管理各项制度

(一)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认真贯彻《赣州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制度》《应急值守信息设置及流程》等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交接班,以及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动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和信息直报机制;落实乡镇、部门和单位重要时期应急值守零报告制度,确保二十四小时信息畅通。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改变“等信息上门”的落后思维,全面摸清信息采集员队伍底数,主动掌握各类突发事件情况。按照“首报事件、续报详情、动态跟踪、终报总结”的要求,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值班人员要落实第一时间报送各类信息、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指挥人员第一时间报送现场情况制度,做到事发后30分钟内电话首报、一小时内对突发事件核心内容书面报告、两小时内书面详报(续报);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继续建立健全应急值班和应急信息报送机构,制定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应急信息报送责任意识,将信息员队伍建设延伸到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形成高效运转的值守网络,确保应急信息渠道畅通;重要突发事件信息必须按照报告时限规定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上报前须由县“两办”统一把关,确保上报市级以上信息及时准确、口径一致、互通共享。

(三)认真办理领导批示。接到领导批示指示后,要迅速传达,并全面汇总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做到指令畅通、高效落实。

二、大力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一)加强预案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解决好“突发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用什么资源做”的问题。深化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保障等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抓好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完善工作;各乡镇负责抓好本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预案的编制修订与完善;各单位负责抓好分管行业、下属单位预案的编制修订与完善。同时,加快预案数据库建设,探索预案上传、查询、共享、演练等动态化管理。

(二)精心组织各类应急演练。加强火灾、防汛、人防疏散、民政救灾、燃气泄漏、冰冻灾害等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突出“大脑”演练精神,着重演练各级指挥系统如何决策、如何调度、如何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的能力,关键是将演练的目的定位在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预案漏洞上,进而提高查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县本级确保开展一次以上大型综合实战演练,县应急委主要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确保开展一次以上应急实战演练。

(三)精心汇编突发事件处置案例。各乡镇、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年内须向县政府应急办至少上报一个突发事件处置典型案例和一个综合应急演练案例。上报的突发事件处置案例需完整记录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同时涵盖事件发生的背景环境、社会反响等内容;上报的应急演练案例要总结演练成效,分析存在不足。届时,县政府应急办将分类汇总,并精选案例汇编成册下发至各乡镇、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应急工作水平。

(四)继续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县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在寻找差距、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常态化地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基础设施,夯实乡镇、学校、社区、村居、企业等基层组织应急管理工作基础,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应急能力。

三、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

(一)大力推进物资储备及特种大型重型装备储备工作。严格落实《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石府办函〔2018〕9号)精神,进一步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采取购置、租赁等多种形式,加大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力度,加强特种大型救援设备的储备。县防震减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要摸清抢险救援所需的大型设备、机械、人员底数,建立道路、桥梁、建筑等工程抢险的重型装备资源详细数据库,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能管用。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县政府应急办、各应急专项指挥部继续采取“行政任命、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库,创新专家管理办法。年内,县政府应急办将会同各应急专项指挥部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专家组的管理,定期召开培训和研讨会,组织各类专家开展突发事件处置研判等活动,进一步发挥专家组智囊作用。

(三)持续加大应急管理硬件建设。一是对县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将原有标清设备全部升级为高清设备,同时继续优化接入天网工程、森林防火、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等视频监控、现场监测信息等,积极开展数据化、科技化、远程操控化应急管理办公,打造大数据、大平台、大应急的科技通道;二是依托县气象局原有设备和办公场所建设“石城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在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副终端,一并接入省市应急指挥系统和省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做到信息发布快捷便利、互联互通;加强指挥平台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平台正常使用;继续完善应急指挥设备设施与现场指挥车配套使用技术衔接,实现现场指挥与县指挥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全县域、全方位、全天候信息覆盖,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科学化水平。

(四)继续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赣州市“十三五”期间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继续推进综合应急救援在队伍、装备、机制、能力等方面的建设,不断壮大县本级和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使之成为承担日常应急处置任务的常备力量、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重大灾害事故救援的突击力量。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建好建强森林火灾、地震灾害、洪水灾害、地质灾害救援、医疗救护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确保满足承担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和救援需要。进一步发挥民间救援力量作用,积极为民间救援力量解决救援装备等实际问题,不断发展民间救援队伍。

(五)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经费保障。加强经费保障,按照与县域经济相适应、与应急需求相适应的原则,建立应急资金保障投入机制,把应急保障资金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并制定应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应急工作需要。各乡镇和应急委成员单位也要加大应急经费投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四、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培训

(一)深入开展应急宣教工作。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推动应急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充分发挥各群体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广播电视和新媒体作用,灵活多样进行应急科普宣教。要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勿忘国耻9·18”防空警报日、“安全月”等各类主题宣传日集中开展宣教活动,提高应急管理知识的社会普及率。

(二)加强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县应急办、县应急委成员单位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年内至少要组织二期以上应急专业培训活动。借鉴省、市政府应急办培训经验和做法,尝试与县委党校合作,增挂县应急培训基地牌子,定期开展全县应急管理业务相关领导干部的指导与培训工作,着力提升相关人员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三)认真开展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赣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宣传贯彻工作,提高领导干部应急工作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依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五、强化年度应急管理目标考核

应急管理工作是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建设实力时尚幸福石城及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应急委综合协调,专项应急指挥部作用充分,乡镇部门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责;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应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应急管理人员,确保应急管理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各项应急工作落到实处;县应急办应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优化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标准,改进考核方式,有效发挥考核的导向、评价、激励作用;同时,建立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档案,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阶段检查、督查和通报,作为年度应急管理工作业绩评估的依据,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发布者:温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