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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城县开展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核查的公示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8-05-30 17:05:00 字号:[ ]

关于石城县开展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

扶贫项目核查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江西省能源局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对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核查的通知》(赣扶移字〔201815号)文件要求,经过核查,现将财政部《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1825号)文件所列我县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核查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申报

该已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的1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于20164月启动实施方案编制,该10个项目计划帮扶525户贫困户。实施方案经过各级发改、扶贫等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并于201612月通过县发改委项目备案,备案文件为《关于石城县赣江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6.54MW光伏扶贫项目备案的通知》(石发改字〔2016315号)。

二、项目实施

为确保已纳入国家补助目录的1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设计的规范性,根据光伏、电力行业等有关要求,我县聘请了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的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设计单位。项目于201612月启动建设,2017630日前全部建成并网,并通过了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部门组织的联合验收,拿到了供电部门核发的电站发电户号。

项目采用组件为已纳入工信部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的中电电气组件、上能电气和浙江锦浪的逆变器,产品检测合格证齐全,设备安装时经过现场质量抽检。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及有关要求,主要设备的质保期限分别为:组件12年、逆变器6年、汇流箱2年、变压器2年,本项目所选设备均按要求明确质量年限。

三、项目资金

以上10个电站分布在8个乡镇,均选择符合发展光伏规定建设条件的荒山荒坡、未利用地等山地进行建设,采用全额上网模式,总投资约1831.2万元。

四、项目受益

石城县已纳入补助目录的光伏扶贫项目共10个,总容量为2616KW,分别为大由乡河斜村村级电站(2号),容量186KW,覆盖贫困户37户;丰山乡沿沙村村级电站(2号),容量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高田镇高田村村级电站(3号),容量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横江镇秋溪村村级电站(1号),容量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横江镇友联村村级电站(1号),容量为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横江镇罗云村村级电站(6号),容量为244KW,覆盖贫困户49户;木兰乡田江村村级电站(1号),容量为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屏山镇新富村村级电站(5号),容量为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小松镇许坊村村级电站(1号),容量为233KW,覆盖贫困户47户;珠坑乡高玑村村级电站(5号),容量为279KW,覆盖贫困户56户。

监督电话:5793363(县扶贫办)。                  

 

石城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2018529

 

 

 

 

(发布者:温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