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分析】
近年来,石城县坚持走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路子,审时度势确定了“旅游强县”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精致县城、秀美乡村、特色景区、集群产业”四位一体全域旅游,初步形成“以旅游兴旺引爆,生态农业、低碳工业、现代服务业齐振兴”的产业发展新格局。通过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个体和民营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居民的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城乡居民实现持续增收。据城乡住户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石城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4元,增长13.4%,高出全市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人均消费支出为265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3元,增长13.8%,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
一、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构成呈现“三升一降”
1.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
一季度,石城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54元,同比增长1.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37.9%,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其原因是因样本轮换,带来了结构上不小的变化,农村居民从事二三产业人数明显增多。
2.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
一季度,石城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31元,同比增长26.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54.0%。经营净收入增长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地加快,石城县大力推进“旅游强县”、电子商务等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个体商店、农旅一体化等产业初具规模,使家庭经营服务业等行业处于良好发展态势。二是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小微企业等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了新型主体带动更多农户参与规模经营,农村居民自主创业者不断增加,家庭经营净收入的增长成为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要支撑,农民了获得更多收入。
3.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
随着各项精准扶贫政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及其来自政府的补贴等一系列的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主题,石城县进一步完善了农业农村项目奖补标准,推动农村居民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11元,增长1.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6.4%。
4.财产净收入增幅收窄。
一季度,石城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7元,同比回落8.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1.6%。财产净收入增幅收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持续推进,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租房需求越来越少,租房收入变低;二是当前融资风险不断显现,农村居民抵抗风险的能力不断提升,靠参与融资的利息收入变得更少。三是农民家庭可选择参与的服务业行业日渐增多,因此在银行储蓄资金上有所保留,银行利息收入减少。
二、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实现全面增长
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八大项构成均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居住、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以及医疗保健等消费支出增速较快。
1、农村居民在外饮食聚餐的次数越来越多,伴随着食品价格逐年攀升,农村居民在食品方面的支出有所增加。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965元,同比增长8.9%;
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衣着的消费档次有所提高,衣着消费更加注重品质,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为272元,同比增长3.7%。
3、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部分农户拆除、翻修旧房,带动了室内配套设施需求的增长,极大地带动了居住消费支出的上涨,人均居住类消费为680元,同比增长28.0%。
4、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物质需求不断丰富,使用电子家居产品如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耐用消费品和现代化、数字化、时尚化家庭电子设备成为农村新常态。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为288元,同比增长0.6%。
5、随着公共交通网络的不断优化,手机通信资费的下降,农村居民的交通、通讯消费支出较为稳定,人均交通通信支出为171元,同比增长8.3%。
6、农村居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日益上升,对文化娱乐的需求日渐增强,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为194元,同比增长15.7%。
7、农村居民在物质生活丰富的同时,越来越注重对医疗养生保健等服务类方面的追求。人均医疗保健类消费支出为52元,同比增长52.9%。
8、其他用品及服务人均支出为36元,同比增长265.8%。
三、影响农村居民收入因素
1、经营净收入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亮点。近年以来,石城县持续加大“三农”投入,推进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为农民经营性收入创造了有利条件。
2、农产品销售价格对农业收入起到积极作用。旅游业、电子商务的兴起,扩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有效的保障了农产品的销售价格,价格的平稳与否也明显影响到农户的积极性,直接涉及到农户的切身利益,在农业收入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3、国家政策扶持对增加转移净收入的影响因素。近年来,石城县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政策。政策的覆盖面积和享受人数及补贴额度多少对增加转移净收入起到重要作用。
四、当前农村居民增收中需关注的问题
1、农业生产风险依然不减。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民抵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意识不强和手段不多,使农业生产仍然长期处于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的双重挤压之中。
2、家庭经营增收不确定因素较多。微商、淘宝等销售方式的改变对农产品价格的稳定性已起到一定作用,但农产品的保鲜、存储和转运科技化水平如果跟不上时代步伐,损害的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势必影响农民的增收。
3、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由于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使得农业生产成本增长,加上农业雇工成本增加,限制了农民增收速度。
4、龙头企业拉动不强。当前,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对较少,企业与农户链接作用不明显,带动辐射作用不强。
2018年5月22日
报送单位:石城县统计局 撰稿:陈雪梅 审核:谢京佐 签发:邓其云
(发布者:县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