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和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保护和发展赣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受委托依法查处破坏生物资源和自然环境的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人。
(三)编制赣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抓好各项建设;依法管理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各项经营活动。
(四)定期组织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建立自然资源档案制度;组织科学研究、科普宣传教育,扩大对外科技交流,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及合理利用、开发生物资源的科学途径。
(五)依法开展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增强保护区自我发展能力;扶持区内群众发展经济,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逐步建立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体系。
(六)做好区内林地管理,完善界桩、界碑,稳定林地权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其中基层预算单位0个。
本部门2018年预算编制数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其中在职人员2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预算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 298.4144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8553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625068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上年结转资金34.7893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98.4144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85538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5.30506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5.8050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3.1093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住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096948万元;农林水支出281.061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55904万元。
按部门经济科目支出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5.8050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 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总额为298.4144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85538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096948万元;农林水支出281.061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55904万元。
按部门经济科目支出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5.8050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减)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5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公用经费及办公用房费用,比去年预算安排减少6.8229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公务开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采购总金9.9万元,其中公开招标0万元,非公开招标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采购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50万以上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变化。
公务接待费9.5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变化。
第三部分 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石城县赣江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发布者:温浩源) |